看这本书是为了回味青春。我不想卖老成,只是十六七岁确实比现在更青春一些。
十六七岁时迷恋过饶雪漫,仅限于长篇小说。关于她或者她的书,很多细节我都记得。 比如,每本书封面上都印着“青春疼痛文学”几个字。可能我的青春不疼痛,所以尤其羡慕那些疼痛的主人公们。我会懊恼,为什么我不是单亲,为什么我没有得莫名其妙的病,为什么我不是飞扬跋扈的小混混。呵呵,人总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。 再比如,她说当她十七岁时,有两个愿望:一个能说心里话的朋友,一本喜爱的书。可那时她没有,所以现在,她希望能给我们这样一本书,能做我们的朋友。她做到了。 再再比如,书里的那些少年少女们。我特别喜欢米砂,做梦都想成为那样子的女孩,勇敢,坚强。我记得扮演他的那个女孩子姓康。 还有张漾,呵,在《秘果》里可是十四爷扮演的呢。
就这本书来说吧,相比她的其他书,这确实算重口味了。写书也要与时俱进啊,小攻小受艳照门什么的,正流行呢嘛。
最大的感受就是变化。与十六七岁相比,我自己变了,我喜欢的书籍变了,她写的书也变了。好在没有什么可惋惜或者不安的,我一直以为我会是沉浸在过去的人,现在看来,我还是很积极乐观的。
借给朋友时说:喏,缅怀一下过去。 我们都顺风顺水地看完这本书,感慨不多,也不会像以前一样为主人公心疼,或者花痴男主角了。这也是变化,说不上好与坏。
人生就是这样,一路走,一路接受。你以为你会成为一个愤青,一个歇斯底里的,特立独行的人,后来你很普通,你还记得以前的梦,可你也接受了现在的自己。
ps.结尾处她没点题的话我都忘了这本书叫《胆小鬼》了~~o(╯□╰)o~~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