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锡文的说法不代表真理,但是提供了一个前提,当他说这不是意识形态的原因时,土地问题回到了原本的经济问题、法律问题、社会管理问题。不谈主义,只谈问题时,权威主义就不能在学术问题上存在了,人人都得用论据与事实来说话,也不能不尊重实际的现实经验。
不谈主义、只谈问题,避免意识形态上无谓争论,这是个人经历了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的转变,认识到书本概念如果变成教条,容易像飞人杂耍一样脚不沾地,左右摆荡。
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的数据,征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:投资者拿走大头,占百分之四十到五十,城市政府拿走百分之二十到三十,村级组织留下百分之二十五到三十,而最多农民拿到的补偿款,只占整个土地增值收益的百分之五到十。”
地拿过来的时候你去发展市场经济,拿地的时候你是计划经济,政府给农民的不是土地价格,而是土地补偿。
他答:“‘文革’前国家没财力建设,到了八二年,人口膨胀,没地儿住了,北京的四合院、上海的小洋楼都得住人,可是城里不像农村,没土改,都有地契,就改法律吧,改成城市土地国有,人就住进去了,相当于一个城市的土改。”
这么大的事,居然没有引发社会动荡,“私权”这个概念当时还让人陌生和戒惧。没想到的是,这一句原本为了解决城市住房问题的话,误打误撞居然埋下了农村征地制度的巨大矛盾。很快,中国城市化开始,城市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,所以,农村土地一旦要用于建设,都经由政府征地,转为国有土地。
八二年宪法:“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”,话从哪里来?
本为解决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,却给农村征地制度埋下巨大矛盾。中国城市化开始,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,所以农村土地一旦用于建设用地,都由政府征地,转为过头土地。
我原来以为有自己认识事物的坐标系,是件很好的事情,结果,往历史里捋一遍,发现事情没有好坏,活着,是件不能太投入的事情。
我可能是太投入,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,现在要劝自己退出坐标,重新定义,却是很难做到……